城关区对标落实河洪道治理重点推进河长制

发布日期:2017-12-27 浏览次数:

   “河长不是一个名号,而是一份责任,河长制就是责任制,全区各级河长要尽全力,戴好“河长”这顶帽子,挑起“管护”这副担子,牵头抓好定期巡查河洪道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,及时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,推动中央部署的这项民生、德政工程在城关落地见效。”近日,城关区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,通报河长制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,部署今后河洪道综合治理的重点,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新模式,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城关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。
  自中央和省市先后制定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,区委、区政府编制完成全区推行河长制方案并运行以来,街道和社区(村)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出台河长制方案,全面完成15个涉河涉洪街道以及南河管理办、九州管委会两个部门、63个涉河涉洪社区(村)级河长制工作方案。初步建立起区、街、社区(村)三级河长体系,确定区级河长10名、街级河长17名、社区(村)级河长71名,完成编制区级河湖名录和三级河长名录,全区1条主要河流和1条河道、24条洪道全部设立三级河长,且区街级河长积极履职,巡查各自管理的河洪道,巡查26条河洪道221人次,督办和协调解决问题4条,实现了认河巡河管河全覆盖。同时城关区出台配套制度11项,编制组建区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,设立区河洪水系管理服务工作站,促进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。
  城关区围绕运行中存在个别领导主动落实不力、个别部门推诿扯皮以及街道部门推进不平衡,甚至有些部门和个人不会干等情况和问题,对今后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安排,要求紧盯目标,抓好任务落实,特别是各街道要配合区河长办加快“一河一策”方案编制,摸清河流洪道现状、存在的问题和原因,分析提出主要存在的问题、治理目标、责任和措施“四个清单”及考核指标。坚持问题导向,完善相关工作,做好12月底水利部对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,省、市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工作,各街道部门要对照验收细则,一条一条地过,一项一项地查,哪里不到位就要加紧完善,确保顺利通过市级验收。还要强化领导,形成工作合力,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联治,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。
  同时明确推进河长制并抓实见效,各单位要以河洪道综合治理为重点,以源头治理、过程控制、执法协作为关键,精准发力对标落实。突出源头治理,水岸同治,坚持严格执法,坚决查处违规排放现象;坚持标本兼治,从岸上找原因,减少垃圾、面源污染、违法建设、人口过度集聚造成的生态压力;坚持科学治水,采用生态的方法治理水污染。突出过程治理,全力管水,加强日常巡查,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;抓好专项整治,全力整治生活污水、倾倒垃圾、水土流失、抽砂采石、侵占河洪道等问题,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。突出行政执法,依法治水,综合运用法治手段,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,严打乱占乱建、乱排乱倒、乱采乱挖、乱围乱堵等“四乱”行为,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、用水效率控制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“三条红线”。

 

 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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